
设计的合同(合集15篇)
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,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,合同协调着人与人,人与事之间的关系。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?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,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设计的合同,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。
设计的合同1合同编号:
委托方: (以下简称甲方)
设计方: (以下简称乙方)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》、《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》和有关法律、法规规定,结合本公司所具有技术水准及本工程具体情况,本着精益求精、精诚合作的原则,甲乙双方就该工程室内装饰设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:
一、 工程概况:
1. 工程地点:
2. 建筑面积:
3. 使用性质:
4. 房屋结构:
二、 设计程序:
1.甲乙双方经协商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 M2× 元/M2计取。阁楼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(如要求特别创意的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,非特别创意的按一半的套内建筑面积计算。)M2× 元/ M2计取,设计费总计 元。
2.设计协议签订后,即由甲方付与乙方方案设计定金为总设计费的 %,即 元。
3.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,对工程进行实地勘测后在 天内,提出设计构想,形成设计方案平面图,创意透视草图,由甲方审阅。
4.在甲方确认平面方案图并支付施工图设计费即总设计费的 % 元后,乙方在 ……此处隐藏17845个字……p>住址:
住址:
电话:
电话:
年月日
年月日
设计的合同15业主朋友进行装修,签订装修合同自然必要,但是与专门从事装修装饰行业的装修公司相比,在经验与知识上都处于弱势地位,如果说在签订装修合同的时候,不注意阅读其中的条款,就很容易被里面的霸王条款所束缚。
下面,艾逸网便为您盘点装修合同中的几项霸王条款。
第一,合同中的约定放大了装修公司对房屋的操作权利。有的装修合同中会约定装修公司在装修期间内拥有房屋的“使用权”,这是严重不当的,而是仅仅应该限于与装修施工相关的部分权利。
第二,保修期不合规定。按照我国装修业的有关管理办法,装修装饰的保修期至少应该在两年以上,甚至有的施工项目会达到五年。装修合同中涉及到这方面的条款,装修公司往往会就此闪烁其词,含糊不清。
第三,施工工期存猫腻。有的装修合同会有“自开工之日起”“**个工作日竣工”等字样,这样的约定看似规范,但是对于“开工之日”“工作日”等概念该如何解释
?
第四,合同中忽略装修后的室内环境质量。基本上没有装修公司会主动约定在完成装修以后,保证室内没有污染气味,或者保证污染气味在合理的范围之内。如果业主朋友在事前不明确约定的话,到时候恐怕很难再主张自己的权利。
第五,拒绝第三方,验收时候“公说公有理,婆说婆有理”。 有的装修合同并不写明装修的验收标准,以至于在验收时出现分歧而无法解决。
第六,逃避保修责任。有装修合同约定,如果业主朋友在装修完成以后的多少天以内,没有为装修公司结清款项,便不在为业主朋友保修,这种明显的霸王条款,还是应该严正拒绝的。